本報訊(記者 彭瑋蔚 通訊員 餘穎 吳禮強 實習生 李葉萍)僅僅因為在打工時,與湖南工友發生了一些不愉快和口角,犯罪嫌疑人陳某森就萌生了在長沙公交車上縱火報複的想法。記者從昨日舉行的雨花區人民檢察院“偵查監督開放日”活動上瞭解到,陳某森於昨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。同時,雨花區檢察院公佈了詳細案情。
  今年20歲的廣西桂平籍嫌疑人陳某森,僅有初中文化,15歲後就到廣東打工。在周圍鄰居眼中,陳某森性格內向,不喜歡和別人講話。 2014年7月9日,陳某森通過QQ向哥哥陳某發來一段話,“生不如死,從小到大沒有跟爸媽說一句我愛您們。孝順過,對不起!不孝子。”當時,陳某覺得不正常,立刻向陳某森進行詢問。“你是不是出了什麼事了”,他說:“沒什麼事,只是一時感觸。”“你下班了嗎?”“我沒工作了”,“為什麼?”“不想做了。”很快,陳某森就掛斷了電話。總覺得有些不對勁的陳某再次打電話給陳某森,可陳一直不說。
  7月6日,陳某森從廣東佛山坐火車來到杭州找工作,可是一連找了兩天都沒有結果。陳某森為什麼會來長沙縱火呢?據其交代,就因為之前打工時,和湖南工友發生過一些不愉快和口角。“我在坐火車到杭州來的過程中,看到了7月5日發生在杭州的公交車縱火事件的新聞,當時就萌生了一點想效仿他這種行為的想法。”陳某森說。
  7月10日早上7時許,陳某森到達長沙火車站。“吃了中飯以後,我就帶著裝有2瓶花露水的行李在火車站的地鐵入口進入了地鐵站。”陳某森說。開始他是想在地鐵裡面放火的,但是看到地鐵裡面的學生很多,而且有很多小孩。“我不想傷害這些年紀很小的人,就放棄了在地鐵站縱火的想法。”陳說。7月11日凌晨4時多,他下定決心去實施報複行為。於是,他把花露水倒在綠茶瓶子里,來到公交車坪等公交車。
  11日清晨5時15分左右,陳某森上了7路公交車。5時30分許,當7路車行駛至韶山路曹家坡路段時,陳某森將瓶內的花露水用打火機點燃,灑在公交車車廂內,躥起的火苗有一尺多高。公交車駕駛員立刻靠邊停車,打開前後門,並將火撲滅。事件中沒有乘客被燒傷,車輛沒有造成重大損失,也未對交通造成影響。隨後,陳某森被警方抓獲。  (原標題:“7·11”公交縱火嫌犯被批捕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z69qzhed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