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孫乾黃海蕾)昨天,市政府辦公廳發佈《清明節放假通知》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,2014年清明節放假安排如下:4月5日(星期六,清明節)放假,4月7日(星期一)補休。按照交通運輸部規定,假期3天高速路免費通行。
  今年清明節恰逢周末,周六周日休息兩天后,周一補休一天。根據交通部發佈的《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》,清明節屬於四個免費通行的重要節假日之一,因此按照規定,放假期間高速公路將繼續對小車(7座及7座以下)實施免費通行。按照慣例,免費通行時間一般為4月5日0點開始,至4月7日24點結束,免費時間按照車輛駛出高速的時間計算。
  節假日期間,市政府要求各單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,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度過節日假期。
  按照本市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,節假日期間,機動車不受尾號限行限制,因此,4月5日至4月7日市民可享受三天不限行日。4月8日(星期二)恢復尾號限行,當天限行尾號為2和7。  (原標題:清明節遇周末連休三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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