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0月28日電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,2006年至2009年,5名中國女性按照日本外國人研修技能實習制度,來到日本長崎縣島原市一家內衣縫製公司工作。她們原本以為能夠在此通過付出辛勤地勞動,獲得應有的酬勞。然而,等待她們的卻是日本經營者的殘酷剝削。
  據日本《每日新聞》消息,5名中國女性來到島原市一家內衣縫製公司後,被日本經營者要求長時間連續工作,幾乎沒有休息日。很多情況下,她們被要求1天工作時間長達約12個小時。而令人髮指的是,為防止她們逃跑,日本經營者竟然將她們的護照和存摺非法沒收。
  終於,5名中國女性忍無可忍,將所在公司日本經營者夫婦起訴至長崎地方法院,要求其給予損害賠償。長崎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日本經營者向5名中國女性支付約1100萬(約合68.59萬元人民幣)損害賠償金。
  長崎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顯示,2006年至2009年,日本經營者讓5名中國女性在幾乎沒有休息日的狀態下工作。並且,很多情況下,日本經營者讓她們1天工作約12小時,每小時僅支付給她們300日元左右。為防止中國女性逃跑,日本經營者還將她們的護照和存摺非法管理。對於這些犯罪事實,日本經營者供認不諱。此外,位於福岡市博多區的相關中介機構也被指協助日本經營者,殘酷剝削中國女研修生。
  一審判決之後,日本經營者以“不知道違法最低工資法”為由,提出上訴。2013年10月25日,福岡高級法院駁回日本經營者上訴,支持一審長崎法院判決。審判長原敏雄說:“即使你們沒有中國研修生加班,但法院已經確認,你們讓勞動者在研修生期間從事工作的事實。”(郭桂玲)  (原標題:中國研修生告日企勝訴獲賠千萬日元 日企上訴被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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